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13 15:58 |
采购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夹江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周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联系方式:杨女士,****-*******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注: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9-14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9-20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工作日现场发售(购买标书时所须资料详见备注说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09-26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09-26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9-26 13: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交纳金额:5700元。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收款单位: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时代广场支行。银行账号:0200 0012 7173。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收款单位实际到帐时间为准)*特别注意:1、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编号”;2、须以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 |
预算金额(元) | 286807.00 |
采购品目名称 | 空调机 |
行业划分 | D44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不得更改)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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