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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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2018-09-13 15:58
采购人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夹江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联系方式:杨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注: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4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18-09-20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工作日现场发售(购买标书时所须资料详见备注说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磋商文件售价(元)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09-26 13: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09-26 13: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09-26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区嘉州大道477号3楼)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交纳金额:5700元。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收款单位: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时代广场支行。银行账号:0200 0012 7173。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收款单位实际到帐时间为准)*特别注意:1、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编号”;2、须以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
预算金额(元)286807.00
采购品目名称空调机
行业划分D44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不得更改)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空调 诉讼服务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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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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