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市容管理局环卫车辆询价采购
徐汇区市容管理局环卫车辆询价采购
信息第002-2007号
我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徐汇区市容管理局的委托,采购自卸式加盖垃圾车2辆(包件1)、机扫车1辆(包件2)。
一、主要技术参数:
1、自卸式加盖垃圾车(包件1)
A、底盘型号:NKR77LLPACJAY
B、发动机型号:4KH1-TC
C、轴距:3360mm
D、外型尺寸:长≤5600mm,宽≤1880mm,高≤2300mm
E、车厢内尺寸:长≥3500mm,宽≥1700mm,高≥790mm
F、车厢容积≥4.8M3
G、额定装载质量≥3900kg
H、配空调装置
2、2.75吨扫路车(包件2)
A、底盘型号:五十铃NKR55LLHACJAY
B、发动机型号:4JB1-TC
C、车辆外形美观适应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使用
D、小巧灵活,作业效率高
E、清扫宽度达到3米
F、吸嘴采用滚动胶轮三点之称,具备转向能力,内置滚扫
G、除尘形式:采用污水再循环除尘
H、压尘形式:水幕喷水压尘。
I、箱体采用不锈钢材料
J、配空调装置
二、其他要求:
1、 以上车辆必须符合本市的环保限制要求。
2、 以上环卫车辆必须是市市容局“环卫专用设备目录”中推荐的产品,并符合市市容局“环卫装备配置规范”要求的车辆,如未进目录的车辆必须具备技术鉴定文件。
3、 以上环卫车辆供应商需提供货物彩照、规格书、性能特点说明、供应厂家授权委托书等必要的书面文件。如为进口车辆,报价供应商中标后还须提供车辆进口所需缴付的合法完税证明。
4、 用户方原则上不直接参与上述车辆所有的购置手续、上牌手续及进口许可的办理,车辆实际采购过程中仅配合提供相关合法真实的书面文件或签章。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含以上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列表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对上述费用的要求。
5、 报价供应商需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报价供应商可在上述包件中任选一个或全部投报;所投报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需等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1月18日16:00以前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密封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注册证明、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等相关证明和销售环卫车辆的资质,并具有厂家授权;以及采购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2、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质保期的时间、保修的内容、相关费用及同型号的销售状况、设备安装、调试后的人员培训以及其他的承诺。
3、设备详细配置:包括技术性能介绍、指标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对照表
4、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最终价格),并分列单价、总价、相关费用明细。
5、交货日期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同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请各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www.shzfcg.gov.cn)注册,并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已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联系地址:南丹东路56号徐汇区财政局3楼(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3109 传真:********-**** 联系人:钟琳、王婕
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布,未选中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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