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台港澳地区)推广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旅游(台港澳地区)推广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委托,就其南京旅游(台港澳地区)推广中心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DJ180911NJLY005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旅游(台港澳地区)推广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数量:1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过建立落地台北的南京旅游(台港澳地区)推广中心,进一步提高南京旅游在台港澳市场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增加到南京观光旅游的台港澳游客数量,切实延长三地游客在南京的停留时间。开通并管理南京旅游针对台港澳市场的繁体中文社交媒体官方账号,与三地旅游专业人士、媒体和消费者互动,提高他们对南京旅游的兴趣。通过与旅游企业的战略性业务发展和与台港澳地区主要旅游运营商的合作,增加到南京旅游的台港澳游客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
2、采购政策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磋商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存在违法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4、现场勘察/答疑
4.1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5.1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份,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每天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文件:
①:可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2511室)购买文件。
②:可通过网络购买文件,但首先须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电话联系,并将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发送至DianjingEPM@163.com,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购买人电子邮箱,文件售价不变(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2购买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单位账户存款账户缴纳。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交纳办法:从企业的法人单位账户存款账号转(汇、存)入以下收取保证金银行账户,汇款时须注明磋商保证金等用途信息。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
账 号:********3618
收款单位: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9-26 15:30: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2511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9、采购人
名称: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新城大厦E座7楼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
10、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中心A座2511室
联系人:徐艳、薛梦岚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DianjingEPM@163.com
11、备注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限至2018年9月18日,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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