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滨海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

招标单位
滨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育才西路222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余长涛
联系电话
****-********
151*****006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陶正华
联系电话
****-********
139*****182

入围办法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招标内容 及工程规模
土建、水电、市政工程(给水厂的沉淀池、滤池和污泥池等)日供水能力5万吨/天,投资约1600万元
工程所在地
净水厂位于套坎河堤东侧、S327北侧

要求工期
150日历天
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本工程报名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必须有承担过或有在建的水处理系统的沉淀池或滤池或积泥池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包括:施工合同原件。提供的合同中须注明发包方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②省外(直辖市、自治区)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一致。③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④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招标人将随时组织人员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挂靠的等不真实行为的,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⑤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付至合同总价的70%,余款(除质保金外)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付清。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2月22日8时30分-2010年2月26日17时

报名地点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办理,上述资料同时需提供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方式缴到滨海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行:滨海县农行东坎分理处,账号:***************,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光盘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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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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