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运城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市化学工业园区运城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PZB2010—JL01号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化学工业园区运城路道路工程已由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运城路和洛水街建设的批复》(吉市化工园发【200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吉林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2.2工程规模(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道路长度424m,宽度16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为10㎝);道路两侧设置人行系统、市政管线及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

2.3监理招标范围:市政道路、管线及配套设施施工图纸全范围监理招标。标段划分:一个。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珠江路至徐州西路。

2.6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工作计划于2010年4月15日开始,计划于2010年6月30日结束,监理服务期为77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级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总监工作的在建监理项目不应超过二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3.6 外省(市)监理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4日至2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市青年路30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市青年路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及主要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原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上限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

邮 编:132000 联 系 人:赵长林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高新区长江街92—1号

邮 编:132013 联系 人:于永

电 话:0432—******** 传 真:0432—********

招投标管理机构: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化工产业发展二局

日期:2010年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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