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5#地块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A25#地块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莲花塘社区安置点项目A25#地块空调工程 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投资字〔2008〕195号《关于桂林市机场路改扩建工程秀峰区段A23#、A25#地块拆迁安置用房(莲花塘社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桂林市秀峰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桂林市机场路以北,琴潭区A25#地块

建设规模:126450m2

预计投资:3000万元

计划工期: 5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空调工程 (含设备、电梯)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单位只能选择本项目的空调工程或消防工程的其中之一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机电安装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和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机电安装壹级注册建造师 。

3.3 投标企业及拟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2006年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5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如有)、桂林市专职投标人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区属、桂林市、县的施工企业可直接参加投标。区内市外施工企业需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区外来桂企业须在广西建设厅、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参加投标。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gljyzx.com/index.asp下载。

3.7如投标人已报名参加桂林市莲花塘社区安置点项目A25#地块消防工程投标的,不能再同时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2 月22 日至2010年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西环二路92号六楼大厅)报名。

报名联系人:雷东香 联系电话:****-*******

4.2 凡报名合格者,持专职投标人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到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西环二路92号六楼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建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按成本收取。

招标管理部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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