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医院信息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长春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集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中心医院 委托,对 长春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09-11-0761-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09-11-0761-Z01 ******* 0 0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0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0 年 02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0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0 年 03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0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医院信息系统集成,(一)硬件(小型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等) ;(二)软件(1、临床检验系统;2、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系统;3、合理用药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中心医院 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0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另 1.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三级以上资质; 2.软件企业资质及CMM3及以上认证书; 3.提供硬件制造厂家授权书;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春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确认通过。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优质
二十四、售后服务:1、 所供硬件商品免费保修期一年,软件系统维护两年(原厂商若有更高的保修和维护期以原厂商提供为主),保修期内提供原厂商7×24小时电话服务和免费现场技术支持保修服务。 2、保修期内,原厂商须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安装,调试,系统优化和定期巡检保养等。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闫镇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
项目负责人:杨向东
联系电话:********-****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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