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3日18:0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08:30至2018年09月20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08:00至2018年09月27日08: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08: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若冰、孙悦、熊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北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若冰、孙悦、熊娜****-********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ZZ82674HW0431-01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孙悦、熊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东北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孙悦、熊娜****-********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磋商条件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磋商编号为ZZ82674HW0431-0128的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进口)设备采购2.2磋商范围:湿电极无线脑电系统1 套,安装、调试及培训(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2.3 质保期:至少一年,终身维护2.4 采购预算:3.7 (万美元)2.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交付2.6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用户指定地点2.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际标准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授权的经销商。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磋商项目磋商。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响应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6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响应人报名;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磋商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5.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6.响应文件的递交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08:30,地点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3 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8.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东北师范大学联 系 人:于老师联系电话:****-********技术咨询: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55*****202、135*****665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单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联 系 人:王若冰、孙悦、熊娜电话:****-********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授权的经销商。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磋商项目磋商。3.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响应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6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响应人报名;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8:30至2018年09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本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00至2018年09月27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孙悦、熊娜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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