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B1-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备[2014]9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三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珠江新城B1-1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新城B1-1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三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B1-1地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江新城B1-1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电气工程:低压配电电缆、电线、桥架、母线槽、发电机组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照明灯具、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房环保工程、充电桩、UPS不间断电源、公共/应急广播系统等;
(2)给排水工程:变频水设备、给水泵、潜水泵、给排水管件、虹吸雨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一体化隔渣除油设备、一体化污水提升设备等;
(3)暖通空调工程:冷水机组、冷却塔、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多联式空调机组、板式换热器、空气处理器、风机盘管、风机等;
(4)消防工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报警、消防联动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卷帘、消防水系统及相关设备、消防通风系统及相关设备等;
(5)机械车库工程及远传抄表系统;
(6)BIM工作内容:提交BIM实施规划方案、创建全专业模型、进行碰撞检查、可视化汇报成果、出具问题报告、BIM模型的维护及更新、竣工模型的移交、BIM的协同平台搭建与管理等;
(7)上述各系统工程所需的全部深化设计、报批、产品供应、随机件和备品备件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报装报验、验收等供应和安装所需的全部工作。
2.2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1、承包人作为专业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同时承包人须对机电系统专业工程实施协调管理: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安装专业工程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包括对本项目所有专业管线进行的综合平衡深化设计及协调管理,并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安装专业工程设备调试及完成相关验收提供配合,相关费用已含于合同暂定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承包人施工用水、用电与总承包人间界面见合同附件5《总承包管理细则》。
2.3本项目工程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承包人需提供检测所需的材料并承担材料及材料损耗费用。
3、招标控制价:********8.69元,其中:机电工程:********7.84元,约占总造价的72.77%;消防工程:********.85元,约占总造价的27.23%。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11日10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1日10 时00分。
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时00分。
2.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时00分。
2.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5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和(2):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②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③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④如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主办方提供。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工作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三)诚信分权重为机电工程为72.77%,消防工程为27.23%。
10、投标报名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打印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库内信息为准)。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三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5楼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yhdc_lzjb@gdhdc.cn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东三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本项目建筑机电工程施工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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