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闸渠首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李庄闸渠首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李庄闸渠首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0627-10LB05070
1.招标条件
李庄闸渠首改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复,项目业主为:临沂市沂沭河洪水东调工程郯城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李庄闸渠首改建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市政、路桥二级及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有由建设行政主管出具无违纪、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证明。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3日至2月27日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办事处(兰山区王庄路12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现场查勘
集合时间:2010年2月28日9:00,集合地点:郯城县李庄镇政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16日上午9:30,地点为:郯城县李庄镇政府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临沂市沂沭河洪水东调工程郯城县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侯子峰
联 系 电 话:135*****50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电 子 信 箱:sdtc0539@126.com
联 系 人:张 艳
电 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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