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食用菌中试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食用菌中试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食用菌中试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7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食用菌中试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食用菌中试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072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74.2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3.1提供上一年度任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2 2018年1月1日至磋商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编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9-13到 2018-09-2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2室)获取。(来时请携带供应商合格要求里的2、4项的纸质版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13日至2018年09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9-26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9-26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女士、王先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138*****9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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