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电脑等(再次)招标公告

民族中学电脑等(再次)招标公告

龙泉市民族中学电脑等货物采购项目再次招标公告

再次招标公告

受龙泉市民族中学的委托,经市采购办同意,市招投标中心就对龙泉市民族中学电脑等货物采购项目再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CGZB2010-001

采购内容:龙泉市民族中学电脑等货物采购项目,便携式计算机2台,教师台式计算机60台(送样品),学生台式计算机50台,多媒体教室设备2套及其他;本次招标预算指导价约为45.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2 注册资金50万(包括50万)以上;

2.3投标人须有能力在丽水市提供长期服务,并须能为用户进行使用培训,软硬件的维护及升级等工作;提供丽水售后服务点协议书。

2.4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12日止(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 ,*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基本情况表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购买招标文件(原报名者须重新报名,否则投标无效)。(节假日除外)

4.标书售价:5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5.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3月5日09:30,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 1万元(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注: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投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

6.投递标书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3月5日09:30。

7.投递投标标书及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8.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与低于最低限价均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为44.6万元,最低限价开标时公布。

9.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或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

10.本项目具体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联系:兰盛华 联系手机:135*****068 ****-*******

报名具体联系:季 展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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