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B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三期B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沙振业城三期B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342) 业主(招标人)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628号三期B组团
2)项目概况:由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振业城三期B组团项目地处长沙市岳麓区西北面;南临秀峰路,东临麓锋路,北临支路七路,西临临水路,装修施工面积约为6967.0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投标须知及施工图纸。
3)计划工期:开竣工日期暂定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总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丙方通知为准),具体以监理、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要求在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10日内进场施工,并要求工程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工期为日历工期,含节假日、阴雨天、停水停电等所有因素。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振业城三期B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项目,所有的细目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可能遗漏的工作。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和合同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的国内类似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万元的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精装修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为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在该招标文件发布前36个月内。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在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需从事本行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且需承担过一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精装修工程施工管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工程相适应的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本行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项目负责人提供简历及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简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不能证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复印件。
3.4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人通过质量认证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中国环境管理认证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投标工程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技术标——五、资格审查资料——(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015 年09月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技术标——五、资格审查资料——(四)声明函”);
6) 湖南省外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或者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查询记录或者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的自然人股东(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其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视同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18年9月14日9:00起在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登录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 注册成会员,投标人完成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需工作人员审核(提交后1天审核通过),注册事项联系电话: 400-616-6620。
4.3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登录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缴纳平台使用费(本项目为300元),完成投标登记。费用售后不退。
5、招标答疑及投标人提出问题
5.1招标答疑:将会在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上在“变更公告”中发布,请投标人留意并查看。
5.2投标人提出问题: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在“投标管理——答疑提问(匿名)”中不记名对本项目提出问题,招标人对问题的回复也将在“变更公告”中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大酒店东门写字楼10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投标人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对文件的密封情况负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密封不合格的文件 。
6.5本项目评审中的项目团队述标、答辩环节,时间安排: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具体的答辩时间和顺序以现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参加述标、答辩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供核验。
时间安排: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具体的答辩时间和顺序以现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参加述标、答辩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供核验。
6.6 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须携带本公司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技术标——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特别说明: 7.1招标方在进行招标的“长沙振业城三期A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与“长沙振业城三期B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2 个项目,投标人可以就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也可以两个项目同时进行投标。
7.2如果有一家投标单位同时为A、B组团两个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选择A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中标, B组团大堂及电梯厅精装修工程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将报价所有子目同比例下浮后,按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中标,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则视为自动弃标,由第三中标候选人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价格中标。
7.3如果有一家投标单位同时为A、B组团两个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B组团明显低于A组团报价的恶意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A、B组团两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路振业城营销中心 |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
邮 编:410205 | 邮 编:518000 |
联 系 人:杨工 | 联 系 人:樊工、黄工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邮 箱:sztchz@126.com | |
网 址:www.szt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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