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芦山县光彩亮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芦山县光彩亮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芦山县光彩亮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14 09:43 |
采购人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2、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5.1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5.2四川省省外投标人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信息录入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当在购买现场注明联合体,同时应当提供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名称,否则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9-17 09:00到2018-09-21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郦湾国际酒店右侧)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08 13:00 |
开标时间 | 2018-10-08 13:00 |
投标地点 | 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地点 | 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芦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182*****67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田女士,***-********、***-********、182*****678 |
预算金额(元) |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Q8429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以现场售卖版为准,采购预算金额为250万元,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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