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招标公告
伊吾县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招标公告
伊吾县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 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吾县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密市畜牧兽医局以哈市发改农经[2018]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单位为伊吾县畜牧兽医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伊吾县 2、建设期限:2018年至2019年 3、建设规模:围栏建设5万亩,毒害草治理0.5万亩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刺丝围栏材料购置 第二标段:围栏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毒害草治理工程 第四标段: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 (3)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 (4)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围栏生产和销售业绩; (5)具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及生产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6)拟投产品需具备自治区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网片、刺丝产品等材料的检验报告(区外企业提供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网片、刺丝产品等材料的检验报告)。 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需具备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册》;建造师须在进疆登记册中登记。 3、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的草原毒害草能力; (2)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同类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草原毒害草治理项目的业绩; 4、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农林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外阜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5、本项目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若某单一标段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招标人将有权对该标段进行资格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周末休息)持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所有报名企业均需提供); 2、围栏生产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购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拟投产品自治区(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网片、刺丝产品材料的检验报告原件(一标段报名企业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第二标段报名企业提供)。 4、毒害草治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第三标段投标人提供) 5、监理资质证书原件、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备案人员(第四标段报名企业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提交时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哈密分公司报名(哈密市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0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单位将不予报名及提供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齐主任 联系电话:183*****58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天山西路瑞华大厦1301 联系人:朱娅思 联系电话:159*****553 |
标签: 退牧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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