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如皋九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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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如皋九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亿对动力电池极耳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亿对动力电池极耳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益寿北路;
建设单位:如皋九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拟投资31500万元,在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工业用地1.5公顷,建设年产2亿对动力电池极耳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亿对动力电池极耳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委托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该项目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激光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严格按照环评的平面布置图要求布设生产车间,该项目需设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米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治理。严格按照环评中的平面布置图及提出的要求布设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西侧)、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邮箱:rgjjkfqspj@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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