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沙岙隧道及接线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洞头区沙岙隧道及接线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Q********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头区沙岙隧道及接线工程 已由 温州市洞头区发改局以 洞发改固〔2018〕7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本项目为温州市洞头区南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之一,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tggzy.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洞头区大门镇 。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洞头区沙岙隧道及接线工程 ,本项目位于洞头区大门镇,工程起点位于振兴东路,经岙底隧道,接环岛公路、终点为沙岙码头,道路全长4.5km,其中两座隧道2.626km,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主线路设计速度为 60km/h,路基宽度为 12m。连接线设计速度为 40km/h,路基宽度为10.00m;其他技术指标符合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要求;投资估算3.02亿元,建安费约 2.48亿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 48个月(具体时间与施工同步)。 2.4 招标范围: 洞头区沙岙隧道及接线工程施工监理,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机电工程、公路设施等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起点工程起点位于沙岩街,经岙底隧道,接环岛公路、终点为沙岙码头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自主报名(1.已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可以直接使用其账号登陆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报名;2.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费每套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新城二期)。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供在“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上打印的投标报名回单,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洞头区海滨大道 地 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 系 人: 徐林斌 联 系 人: 林志毅 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4日 |
标签: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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