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贡山县城区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和农村道路高清卡口系统建设”的公示
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贡山县城区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和农村道路高清卡口系统建设”的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贡山县城区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和农村道路高清卡口系统建设”的公示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贡山县公安交警大队 | ||
行政区域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12:06 |
预算金额 | ¥218.9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贡山县公安交警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贡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贡山县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贡山县城区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和农村道路高清卡口系统建设”的公示
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贡山县城区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和农村道路高清卡口系统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贡山县城区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和农村道路高清卡口系统建设”,采购内容:31套违停抓拍系统和6套高清卡口系统,1套视频管理平台和大屏显示系统(3*3m)。要求:保证项目设备能与怒江州交警支队及云南省交警总队相关业务平台的数据接入与兼容。预算:218.91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由于此项目为公安交警部门的监控和违法采集设备,根据云南省交警总队建设要求:一是项目建设的设备必须能接入到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监控设备管控平台,实现设备的统一管理和应用。二是项目建设的视频需在满足GB/ T 28181的标准下,能够接入州交警支队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并能推送到云南省交警总队的智能交通视频综合平台,实现全省公安交警的视频联网共享。三是建设的设备过车数据需要将数据推送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现数据区域联动和全国共享。四是违法数据需自动推送到“公安交通管理六合一”平台,实现违法数据的管理和处罚。因此此项目建设具有技术特殊性。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安徽百诚慧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B3楼7层北跨(707-710室);
四、论证地点: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论证时间2018年9月13日下午17时--2018年9月13日下午18时;
五、专家组论证意见: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由安徽百诚慧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
六、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和身份证号。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李 静 | 贡山县林业局 | 高级工程师 | |
李银和 | 贡山县国土资源局 | 工程师 | |
虎文刚 | 贡山县林业局 | 工程师 | |
字如建 | 贡山县林业局 | 工程师 | |
张三豹 | 贡山县教育局 | 工程师 |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同级财政局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35号联系电话:0886-*******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 贡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贡山县公安交警大队
2018年 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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