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城电厂六期扩建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表面打磨招标公告
军粮城电厂六期扩建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表面打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军粮城电厂六期扩建项目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表面打磨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军粮城电厂正在进行六期扩建项目,新建机组的锅炉汽包、联箱、压力管道、锅炉附件、压力容器部分除氧器、各类扩容器、压缩空气罐等金属设备进行安装前检验之前,需要对设备表面进行打磨并清楚异物,才可以进行外观检测、磁粉检测、超声探伤等检测。
2.2招标范围:对天津军粮城电厂六期扩建项目新建机组的锅炉汽包、联箱、压力管道、锅炉附件、压力容器部分除氧器、各类扩容器、压缩空气罐等金属设备的待检测位置进行表面打磨,打磨共约800道,每道口打磨面积约0.1m2。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2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3 财务要求
(1)2015-2017年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3.4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含招标内容,财务状况良好;
(2)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汇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将标书款直接汇到本公告指定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传真或者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17:00。
注:标书费汇款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8日上午09:00,投标人在2018年10月08日上午08:30至上午09:00,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信恒公司一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6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161号(近十四经路)
邮编:300171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天津市信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民族路支行
行号:********0189
财务联系人(办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陈女士 电话:***-********
招标联系人:廖女士***-********
电子信箱:tjxhzb@sina.com传真:***-********-8010
2018年09月14日
附件: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模板
单位名称 | 纳税人类型(填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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