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水钢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首钢水钢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首钢水钢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在合同签订后,国内产品30(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及辅助设施的完善,进口产品70天(日历天)完成供货、调试及辅助设施的完善。
2.3、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辅助设备和设施配置 | 技术要求 |
1 | 气相色谱仪 (进口) | 1 | 台 | 1.电路改造、通风改造; 2.3米实验台1台; 3.气瓶柜1台; 4.1500×800×2350通风柜1台; 5.空调1台; 6.微波消解仪1台(含赶酸仪); 7.稳压电源1台; 8.除湿机1台; 9.氮气发生器1套; 10.气瓶1套(氮气、氢气、空气各1瓶,含气体); 11.水浴恒温振荡器1台; 12.PP万象罩1套; 13.冷藏柜1台; 14.全自动数控固相萃取装置1台 15.空气发生器1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2 | 液相色谱仪 (进口) | 1 | 台 | 1.电路改造、通风改造; 2.气瓶柜1个; 3.空调1台; 4.稳压电源1台; 5.除湿机1台; 6.氮吹浓缩仪1台; 7.萃取振荡器1台。 8.PP万象罩1套; 9.冷藏柜1台; 10.3米实验台1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3 | 全谱直读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进口) | 1 | 台 | 1.电路改造、通风改造; 2.3米实验台1台; 3.气瓶柜1台; 4.空调1台; 5.稳压电源一台; 6.除湿机1台; 7.气瓶一套(含气体); 8.PP万象罩1套; 9.冷藏柜1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4 | 烟尘烟气分析仪(红外法) | 1 | 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
5 | 烟尘采样器 | 2 | 台 | 1.氟化物采样枪1根; 2.F离子计1台; 3.阻容法温湿度枪1支 | 详见技术参数 |
6 | 大气环境空气分析仪 | 1 | 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
7 | 智能蒸馏仪 | 2 | 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
8 | 高压灭菌器 | 1 | 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
9 | 十万分之一天平 | 1 | 台 | 天平台1台,标准砝码1套 | 详见技术参数 |
10 | 全自动红外测油仪 | 1 | 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
11 | 大气综合采样器 | 5 | 台 |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 2.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12 | 声级计 | 2 | 台 | 详见技术参数 | |
合计 | 19 |
范围包括:
(1)货物的供应、运输及配套辅助设备、设施(实验台等)的安装、调试、试用、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技术规格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提供的所有计量设备(包含压力表)均应经有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检定,并提供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1.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1.5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6提供制造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7计量设备提供CPA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及资信情况证明,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1月至6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3年内无重大诉讼或仲裁。
3.4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 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
地点: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二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4.2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需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非现场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电汇至下列帐号购买文件。
【账户名】: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号】:建行贵阳北京路支行
电汇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GBG2018-N2095标书费”,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包括投标联系人及方式以WORD格式)发送至********7@qq.com。不接受个人汇款。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雪梅,李锌江
电子邮件:********2@qq.com">********2@qq.com,********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 系 人:吴萍、肖峰
电子邮件:********7@qq.com">********7@qq.com
2018 年 9 月 1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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