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二期)危险废物焚烧系统成套设备
嘉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二期)危险废物焚烧系统成套设备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信息发布表 | ||||||||||
一、工程概况 |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2、投标保证金 | ||||||||||
金额:80 万元 | ||||||||||
银行账号:************************898 | 开户行名称:浙江省嘉兴市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 |||||||||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网银,电汇:要求注明投标/竞买项目名称) | ||||||||||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 | ||||||||||
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0办公室 | ||||||||||
3、标段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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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三、报名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1)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标段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设备供应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随投标文件提交一份“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主办人,阐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联合体协议需加盖各方的公章及法人章;(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c)联合体的各成员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主办人) (2)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2015年1月1日计);(3)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至少1个20000t/a(60t/d)规模以上(含)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成套设备的成功销售的国内总承包业绩(含设计、供货、安装)[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原件(原件备查)];(4)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承担现场安装的联合体成员)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人)具备执行本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的报告,包括最近的二个审计年度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最近的二个审计年度无亏损。(6)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主办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型设备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 ||||||||||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 | ||||||||||
3、其他条件: | ||||||||||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 ||||||||||
5、是否要求首席建筑(监理)工程师:否 | ||||||||||
5、是否要求市政工程首席工程师:否 | ||||||||||
6、是否要求市政工程首席工程师:否 | ||||||||||
7、项目总监注册等级要求: | ||||||||||
8、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8-09-14 15:00:00 至 2018-10-09 10:30:00 | ||||||||||
五、报名方式与地点:网上报名 | ||||||||||
六、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手机:153*****997 | |||||||||
七、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
八、嘉兴市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 ||||||||||
八、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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