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灾害损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灾害损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宁海县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灾害损毁修复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宁海县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灾害损毁修复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宁海县长街镇项目区
工程造价:273.6万元
招标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浙江省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
投标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发布日期:2010年2 月5日 9 时至 2010 年2月21日 16 时止。
报名时间:2010年2月 21 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止。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中路138号5楼)
报名须知: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投标单位及其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登记情况在宁波市水利网站上公布。具体办理手续见相关网站或咨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报名时由交易员凭IC卡(IC卡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咨询电话****-********)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1、企业在宁波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首页内容(即企业基本情况表,可网上下载,不需原件)。
2、《进浙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指省外企业,应按《水利施工、监理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暂行办法》(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7]81号)办理手续]。
3、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经理(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资料在报名截止前送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中路138号),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资格审查期间一旦发现资料造假,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对公司和投标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网上公示。
其他要求:
1、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投标文件所提交的人员资料需与报名时所提交的人员资料一致,否则,投标作废。
2、报名单位需留下24小时有效的联系电话与传真,否则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总公司名义,分公司不受理)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提交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帐号:****************7。
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
本招标工程项目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投标,并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此邀请书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对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宁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 办公地址:宁海县中山中路85号6楼
联系人:李达正 联系人:姚爱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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