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山过江通道江都段工程服务指挥部工作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五峰山过江通道江都段工程服务指挥部工作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JDHRSS-2018FS010五峰山过江通道江都段工程服务指挥部工作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DHRSS-2018FS010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

公司:

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五峰山过江通道江都段工程服务指挥部委托,就五峰山过江通道江都段工程服务指挥部工作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请按附件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未按附件中报价单格式填报的将作为无效标书。

2、报价单请于2018年9月19日15:00前密封盖章送至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15-6号大楼15层(流泉水会南16层大楼))开标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招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标包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工程内容

1

五峰山过江通道江都段工程服务指挥部工作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1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6、项目负责人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7、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注:任何一件原件或资料的缺失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工程工期45日历天,投标最高限价3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资料密封报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标室(2018年9月19日15:00前提交截止),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15-6号大楼15层(流泉水会南16层大楼)。

六、2018年9月19日15:00时准时开标,开标时需缴纳招标资料费300元/份(现金支付,不退还)。

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复印件;8、报价文件(含报价单、清单报价文件等相关辅助资料)】。标书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八、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投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开户名: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华鑫分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095875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扣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十、定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人报价最低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为中标人)。

十一、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二、项目联系人:韦旭 ****-******** 邮箱********1@qq.com

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备 注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包含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变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项目特征、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标书内容不全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报价文件。

3、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4、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宣布结果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若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照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在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时补充确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用房 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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