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政府西侧地块合作开发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盱眙县政府西侧地块合作开发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盱眙县政府西侧地块合作开发招标公告

1、盱眙县政府西侧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继续对外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伙伴。

2、招标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内容: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通过公开竞拍竞得盱眙县政府西侧地块63亩,现对外公开招标,该地块作价不低于5800万元,择优选定房地产开发合作伙伴(项目基本情况报名时领取)。

4、投标报名须知:(要求报名时提交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未中标的无息退还,中标人中标后转入招标人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招标对其投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企业或投资人的应在报名时将盱眙县招投标市场准入证、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资保证金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投标。有经济实力的投资人以及投资联合体,要提供投资人相关联合体身份证明与联合体投标协议。

(2)有关费用:报名时交资料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市场入场证5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2月4日16:00前。

6、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7、合作主要条款及有关主要规定(招标人简称甲方,投

资人简称为乙方):

(1)甲方该地块作价 万元(中标价)与乙方合作,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可实施该项目开发的相关工作。乙方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在乙方全额付款时转为乙方向甲方的付款。

(2)甲方将该地块于2010年2月28日前拆至净地交由乙方独立开发该地块。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工程建设资金均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独自承担并清偿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债务。

(4)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六个月内具备办理项目转让法定条件且在15日内向甲方付清余款,办理该项目的权属变更登记。乙方未付清余款须向甲方支付6%的月息,计息期间自中标之日起至付清余款之日止。

8、中标人确定:投标人参与竞标时,以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价格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9、未尽事宜,按盱政发[2008]4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联系电话:139*****008

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零年元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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