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育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学生体育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主体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编号:****************11404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鞠维强
2.招标人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13、15、16层 邮政编码: 350001
5.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主体工程施工
6.招标项目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新校区共享区内
7.招标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2010-4-1 至 2010-12-31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8.项目投资额: 8082.6187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凡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合格投标人资格:
11.发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0-2-8 9:00:00 至 2010-2-11 17:00: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发售地点: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2010-2-7 至 2010-2-7 送达福建省招标办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侍 平 电话: ****-********
16.工程类别:
备注: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社会[2006]102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新校区共享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24200座体育场(包括476座主席台),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约3195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米。田径场占地总面积为20926.5平方米,塑胶场地面积为12739.48平方米,足球场草地面积8187.02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主体结构(地基及基础工程、上部一般土建,不含钢结构及金属屋面);田径场地(跑道、足球场等);室外及看台部分装饰工程;电气由变电所低压出线起至末端配电箱,照明插座部分仅预埋管盒和穿线;给排水部分除卫生洁具与热水器外,其余安装到位(含水处理及虹吸雨水系统);空调系统(不含空调设备)与通风系统等工程施工;具体以上述范围内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 。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全部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 元人民币。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闽建筑【2009】30号文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入选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承包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各至少有一项,可为同一项。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其“类似工程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工程合同建安造价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单跨跨度在36米及以上的非居住类建筑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目前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中未被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2 月 8 日至 2010 年 2 月 11 日、 2010 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300 元,其中: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000 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3 月 12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为了方便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提交一份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及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福州大学新校区机电工程实践中心
邮 编:350108;
电 话:****-******** ********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座16层
邮编:350001
电 话:****-******** ********
传真:0591-********
联系人:侍 平、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帐 号:1402 0232 0960 0005 256
开户名称: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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