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监察委员会所需家具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监察委员会所需家具项目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家具 | ¥1,190,000.00 | 1 | 批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三项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含办公家具和软体家具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证书(其中认证内容须包括:实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综合类木家具);
4.投标人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III型环境产品声明评价证书”。
注:以上所有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评标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14日 至 2018年10月10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采购人:江北区纪委监察局
采购经办人:尤杰
采购人电话:********05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监察委员会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07 ********04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106室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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