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材料学科博士点建设中央财政专项国产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学科博士点建设中央财政专项国产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学科博士点建设中央财政专项国产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工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材料学科博士点建设中央财政专项国产设备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材料学科博士点建设中央财政专项国产设备采购(二次)
2.2 项目编号:YMHB-CG-2018-070
2.3 交付安装地点:湖北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 天内完成
2.5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9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为无效标。材料学科博士点建设中央财政专项国产设备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1 | 双辊筒混合机 | 2 |
2 | 气相色谱仪 | 1 |
3 | 磁力搅拌器 | 4 |
4 | 密度天平 | 1 |
5 | 盐雾试验箱 | 1 |
6 | 超声波细胞粉碎仪 | 1 |
7 | LCR数字电桥 | 1 |
8 | 红外光谱衰减全反射装置 | 1 |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或供给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需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葛洲坝国际广场9栋1单元23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文件递交
6.1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葛洲坝国际广场9栋1单元2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工业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人:涂文珏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葛洲坝国际广场9栋1单元23楼
联系人:袁鑫 电话:***-********
日 期:2018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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