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复合肥采购招标公告(二次)[邳公采(2018)012]
[邳]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复合肥采购招标公告(二次)[邳公采(2018)012]
\n\t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复合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n
\n\n\t一、采购人\n
\n\n\t1.名称: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n
\n\n\t2.地址:邳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n
\n\n\t3.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玉花 \n
\n\n\t4.电话:****-********\n
\n\n\t二、采购代理机构\n
\n\n\t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n\n\t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5室\n
\n\n\t3. 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婷\n
\n\n\t4.电话:****-********\n
\n\n\t三、采购项目\n
\n\n\t1.编号:[邳]邳公采(2018)012\n
\n\n\t2.名称: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复合肥产品采购\n
\n\n\t3.数量:N-P2O5-K2O≥40%(18-10-12),40公斤/袋,复合肥数量843.6吨。
\n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2018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复合肥产品。
\n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219.336万元\n
\n\t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
\n\n\t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n
\n\n\t 五、资格要求:
\n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 2.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n
\n\t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要求;\n
\n\n\t说明:\n
\n\n\t(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
\n\n\t(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n
\n\n\t(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n\n\t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n
\n\n\t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n
\n\n\t⑵查询渠道包括:\n
\n\n\t①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n
\n\n\t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n
\n\n\t③ “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或“信用中国(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n
\n\n\t④ “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或“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n
\n\n\t(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n
\n\n\t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n
\n\n\t六、获取招标文件\n
\n\n\t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加盖公章)。\n
\n\t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不需出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n
\n\n\t4、上述年检合格的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复印件须在报价时提供原件核查。\n
\n\n\t5、报名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天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n
\n\n\t6、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4:30\n
\n\n\t7、报名联系人:蒋明明\n
\n\n\t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室\n
\n\n\t联系电话****-********\n
\n\n\t招标文件发出方式:邮件; \n
\n\n\t投标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n
\n\n\t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n
\n\n\t七、开标有关信息\n
\n\n\t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n
\n\n\t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n
\n\n\t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n
\n\n\t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n
\n\n\t八、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n九、投标保证金交纳:\n
\n\t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3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企业帐户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无效。\n
\n\n\t单位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n\n\n\t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邳州支行\n
\n\n\t十、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n
\n\n\t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n\n\t十一、终止招标\n
\n\n\t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n
\n\n\t十二、询问和质疑\n
\n\n\t1. 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依法处理。\n
\n\n\t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
\n\n\t3.质疑函\n
\n\n\t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n
\n\n\t联系部门:邳州市农技推广中心\n
\n\n\t联系电话:****-********\n
\n\n\t通讯地址:邳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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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t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n\n\t2018年9月17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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