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上建筑物征收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招标公告

郧西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上建筑物征收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招标公告

郧西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上建筑物征收

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招标公告

依据西采计备[2018]194号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要求,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郧西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其选取郧西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上建筑物征收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郧西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上建筑物征收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机构

二、招标编号:YXZFCG2018—57

三、采购预算:60万元

四、服务内容:评估机构对政府收购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咨询业务,包括政府公益性土地收储(收回)评估、出让评估、宗地评估、地上建筑物等进行价格评估;中介机构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及宗地资料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及时高效地向委托方提交土地评估价格报告和土地评估价格技术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协议期限二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全省及以上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且必须在省级以上国土部门登记备案;行业协会资信贰级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

3、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土地出让评估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贿犯罪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资料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均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在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获取文件。

九、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郧西县国土资源局 电 话:158*****988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

2018年 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服务 价格评估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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