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北京)农业生态谷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招标公告
中粮(北京)农业生态谷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110000D********5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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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粮(北京)农业生态谷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中粮(北京)农业生态谷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沧州市 |
挂牌价格 | 51.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18-09-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受让方应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提取过程中涉及的现场装卸、运输、垃圾清运、过磅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若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现场踏勘,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自愿放弃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交《承诺函》、《现场勘查确认书》或《自愿放弃现场勘查确认书》(见附件)。 5、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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