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A-SUVPHEV项目焊装车间、17-2厂房改造母线插接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A-SUVPHEV项目焊装车间、17-2厂房改造母线插接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A-SUV PHEV项目焊装车间、17-2厂房改造母线插接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8-200
1、招标条件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A-SUV PHEV项目焊装车间、17-2厂房改造母线插接箱设备采购已获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A-SUV PHEV项目焊装车间、17-2厂房改造母线插接箱设备采购。
2.2货物基本描述:天津A-SUV PHEV项目焊装车间母线插接箱设备,需要购买母线插接箱设备;经管会决议对17-2厂房进行改造,需要购买母线插接箱设备。
2.3招标范围: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A-SUV PHEV项目焊装车间、17-2厂房改造母线插接箱设备的购置、运输以及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运输保险等与之相关的其他服务。天津:购买4米段密集型母线槽;部分插接箱利用原有母线,此部分插接箱须与原母线能配套使用;变容节断路器的安装位置须方便操作,安装有带电及停电指示灯。长春:母线结构为空气型绝缘母线槽或密集型母线槽设备,铜排,三相五线制(3P+N+PE)(技术任务书及招标清单、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2.4计划投资额:297.7203万元(不含税)。
2.5交货日期:2018年11月10日前货到现场。
2.6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7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所提供的产品如为国家强制性认证序列内的,其产品须具备3C认证。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的规定。
3.3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的代理商或制造商, 投标人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等第三方的业绩无效,须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提供非OEM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文件),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日9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邮件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8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锦程大街2769号,与安康路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编: 130011 电话:****-********
联 系 人: 邓玉敏、白宇帆电子邮件:yiqijianli@qq.com
银行帐号:****************843 行号:********0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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