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地质储量报告评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地质储量报告评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300 |
甘肃省地质储量报告评审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甘肃省地质储量报告评审服务项目,是按有关技术、标准,开展全省各类地质报告储量评审工作;对有重大疑问的所审地质储量报告进行实地调查工作;按计划开展评审专家和报告编制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三、 实施单一来源的采购原因
2017年6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2017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决定精神,2017年11月底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业化目录的通知》(甘财经二〔2017〕122号)将“地质储量报告评审”列为向社会力量购买的“评审服务”类项目。
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是省编办批准成立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于2002年9月19日由国土资源部颁发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023),是全省唯一具备地质储量报告评审资格的机构,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 “三定”方案中赋予了承担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山闭坑的报告评审的职能。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地质储量报告评审业务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已评审各类地质储量报告近2000份,具备承接地质储量报告评审工作的技术力量,熟悉各项标准、规范,有承担过重大项目的经验,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质量可靠。同时,储评中心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告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专家组论证结论
根据我厅前期考察,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符合上述条件,因此我厅拟委托其作为承接主体。2018年7月18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在兰州组织召开了项目政府单一采购论证会。聘请了黄旺宏、周一虹、戴霜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对项目承担方唯一性的介绍,参阅了文件及工作成果,经专家组论证,形成如下结论:
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是甘肃省专门从事各类地质储量报告评审工作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已明确了此项职能;从全国同类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比,地质储量报告的评审工作绝大部分由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较强,拥有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外聘专家团队;自2002年成立以来,省内所有的地质储量报告均由其完成评审,同时还承担过大量国家级和省级的专项工作以及行业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工作质量可靠,是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唯一单位。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性质,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根据我厅前期考察并综合专家组论证结论,拟定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为项目唯一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
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25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 博 ****-*******
八、财政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张 瑜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甘肃省人民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附件:政府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9月17日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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