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关于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关于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 采购内容: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18年度,西安市财政局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工作。主要包括隋唐长安城明德门遗址周边30亩的考古调查及重要遗址1000平方米考古发掘等。工作内容包括考古调查、考古勘探、数据整理、编写考古调查报告,为隋唐长安城明德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提供基础资料。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隋唐长安城遗址范围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化部文物字?83?第588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1999?189号文件精神,唐长安城遗址范围内的考古工作继续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负责实施。中国社会科学院(原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持续对隋唐长安城遗址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勘探和发掘。明德门遗址位于西安市南郊杨家村,是唐代长安城的正南门。为全国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隋唐长安城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申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丝绸之路申遗拓展项目”系列遗产点之一。1972年至1973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工作队对明德门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后进行回填。2018年,国家文物局对其颁发了明德门遗址考古发掘执照“考执字(2018)第(388)号”。为了保证田野考古成果的完整和延续性,根据上述文件要求,项目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承担。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地址: 北京王府井大街27号 五、公示期限(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从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 六、采购人及相关财政部门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 地址:西安市龙首北路东段1号 联系人:师文博 电话:***-********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25号 联系人:王燕 电话:***-******** 七、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 2018年6月27日 | |||||||
市级一级 预算单位 | 西安市文物局 | ||||||
使用单位 | 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 | ||||||
项目名称 | 西安市隋唐长安城明德门周边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 ||||||
项目金额 | 150万 | ||||||
专家1 论证意见 | 明德门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一直从事隋唐长安城遗址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文化部文物字?83?第588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1999?189号文件明确,唐长安城遗址范围内的考古工作继续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负责实施。1972年至197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前身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明德门遗址本体进行了考古发掘。2018年,国家文物局对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颁发考古发掘执照“考执字(2018)第(388)号”。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备延续性和唯一性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签字原件附后) | ||||||
专家姓名 | 张建林 | 职称 | 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 ||||||
专家2 论证意见 | 同上 | ||||||
专家姓名 | 张全民 | 职称 | 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 ||||||
专家3 论证意见 | 同上 | ||||||
专家姓名 | 赵凤燕 | 职称 | 副研究员 | ||||
工作单位 |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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