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4.9万元。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因为公安执法执勤警用摩托车属于警用装备特种车辆,公安部对生产厂家有严格要求,必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的入围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应产品方可作为警用装备,由于项目的特殊性,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办人:张静华,电话:****-*******)或 安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单位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

249000.00元

专家一

1. 该采购项目为警用装备特种车辆,属公安部警用产品,满足公安部对警用装备的要求。

2. 据查询,采购目录产品中,只有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650JCC警用摩托车”,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

3. 据悉采购方曾采购过该供应商生产的同类型产品,继续采购同一厂家产品便于售后的配件供应。

鉴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推荐“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专家姓名

卢博

职称

工作单位

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退休)

专家二

本项目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本项目由如下特点;

1. 采购产品必须为公安部警用车辆采购目录产品;

2. 2017年年底已经采购过一批同品牌,同型号产品;

3. 产品性能相同,售后服务方便。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梁俊龙

职称

工作单位

安康学院

专家三

1. 该产品为公安部警用产品采购目录产品,满足警用要求。

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产品的唯一生产厂家。

3. 2017年底已进行过单一来源采购,本次为续采。

综上所述建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供应商。

专家姓名

李家国

职称

工作单位

安康市审计局

论证时间

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摩托车 警用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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