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中心2018—2020年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第四包)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中心2018—2020年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第四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中心2018—2020年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7日14: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7日09:00至2018年09月27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北侧楼道东头第四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江、蒙慧勤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江、蒙慧勤***-******** ***-******** | ||
附件: | |||
附件1 | 重招:1808-HXTC-IT1294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中心2018—2020年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 招标公告.doc |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中心2018—2020年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中心2018—2020年度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08-HXTC-IT1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江、蒙慧勤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联系方式:吕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江、蒙慧勤***-********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分包预算(万元) | 服务周期 |
4 | 鸡隔离器、兔负压饲养柜、犬(猴)负压饲养柜维保服务 | 鸡:5台 兔:19台 犬(猴):24台 | 40.00 | 两年 (合同一年一签)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9:00至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北侧楼道东头第四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项)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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