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圩中学学生食堂餐具设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8J10090(重))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圩中学学生食堂餐具设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8J10090(重))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刘圩中学学生食堂餐具设备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8J10090(重))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刘圩中学学生食堂餐具设备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刘圩中学学生食堂餐具设备建设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18J10090(重)

三、德元项目编号:GXDYZC-2018-(N)45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远红外线消毒柜、洗米机、饭碗、第四代平放式智能洗净消毒烘干一体机,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266950.00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年 9 月 18日至2018年 9 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竞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竞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谈判供应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竞标文件费用,潜在谈判供应商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 9 月 18 日至2018年 9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竞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竞标文件窗口领取竞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竞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8年 9 月 21 日 13 时 00分,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年 9月21日 13 时 00 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nggzy.net/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www.qingxiu.gov.cn/qxcg

十二、委托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857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学街3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邮编:530022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 9 月17 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具设备 学生食堂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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