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星河、文华社区中队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核准编号: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星河、文华社区中队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
GMJ*******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星河、文华社区中队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知言街3号
4、建设规模:对办公楼室内一至五层及梯间进行改造,包括室内墙体拆除、门窗安装、墙面抹灰、墙面及楼地面贴块、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
5、工期要求:80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投资估算:85.63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驻现场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转8508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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