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及风廓线雷达建设环评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及风廓线雷达建设环评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及风廓线雷达建设环评项目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济南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7日15:21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及风廓线雷达建设环评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企业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具有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报告书类别,有2个及以上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类报告书业绩;4.投标人未有过被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及地市环保局通报、处理情况,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有关规定。 | 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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