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清障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清障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清障保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8-CG029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清障保管服务项目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_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供应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清障保管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延吉市内违法车辆、事故车辆清障保管服务。

采购预算:362.457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62.457万元。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2年(24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备汽车救援能力、汽车维修能力、停车场管理能力,且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截标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办公地址:延吉市开发区东新295号

联系人:东方红星

联系电话:180*****8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人:焦工

联系电话:****-*******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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