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引河水利枢纽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港引河水利枢纽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港引河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协议公示



建设单位(全称): 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施工单位(全称): (乙方)
为了加快如皋港区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采取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在坚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如皋港引河水利枢纽工程
工程地点:如皋港区
工程内容:如皋港引河水利枢纽工程,包括3×10m水闸和16m×180m套闸(含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施工截流坝已形成,具备开工条件。
资金来源: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以及业主认为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内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在本次范围内)。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 3 月 10 日
竣工日期:2011年 9 月 10 日
合同工期 18 个月。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5、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保修期2年。
6、合同价款
6.1工程估计投资约人民币壹亿元。最终以工程决算为准,决算结果由如皋市审计局审计。
6.2计价依据:根据设计施工图以及变更图纸结算,计外工程量根据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字确定的工程量结算。本工程执行1999年《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配套的定额,不足部分参照相应定额,无参照定额的双方共同协商;材料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如皋市造价信息》材料指导价平均计算,缺项的参照南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平均计算,还缺项的按照市场调查价由甲乙双方确定。
6.3实际结算价以审计决算价为基础,下浮10%。(实际下浮率由竞争性投标确定)。
6.4工程价款与工期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每提前或拖延一天奖或罚乙方工程实际结算价的万分之一。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按乙方申报的当月形象进度,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签证确认后在次月15日支付进度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70%,余款及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分三年等额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三年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不计复息),计息日以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为准。工程款支付结束后结算利息,工程款应在如皋港区开票结算。
8、保证金
乙方将履约保证金叁仟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之日前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等额退还。同时在工程余款中提取实际结算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9、安全生产: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0、组成合同的文件
10.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如皋港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乙方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后生效。
14、报名资料
14.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4.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水利水电二级(含二级)以上且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水利水电二级(含二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⑩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相似工程施工经验。
1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证书;
(6)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及项目经理已建工程进行考察,选择合格的单位参加报价竞争) 。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带来核对。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报名时需提交500万元人民币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如皋市农行城中分理处,账号:***************。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如不及时缴足3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不及时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则没收该费用。
15、公示后如有接受上述条件并交纳相应履约保证金、愿意参与竞争的单位,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及项目经理已建工程进行考察,选择合格单位参加报价竞争,报价优惠的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16、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26日至3月5日8:00-17:00(工作时间),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报名资审室。

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2月 2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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