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桃城分局机关办公楼修缮与改造招标公告
公安局桃城分局机关办公楼修缮与改造招标公告
采购人: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
采购联系人:张春贞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1658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润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净贤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翠微街303号东方太阳城兴雅苑13幢1-2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公告名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机关办公楼修缮与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RJZB-********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金额(元):301793.05元
采购内容:桃城分局机关办公楼修缮与改造(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打印页或网上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 磋商供应商在网上报名通过审查后请于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分前(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用中国”查询页;
(6)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磋商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一套递交至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现场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9月18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年9月25日
文件获取时间说明: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分(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套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市民中心四楼)
工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净贤
联系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选择“ 市场主体登陆” 后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 请登录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 按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 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 资料验审, 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 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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