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天门市2010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0年度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天门市城区符合资格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TMGP10-1

  二、项目名称:2010年度全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三、项目内容: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四、协议期限: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在天门市境内注册且通过天门市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合法企业,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

  3、投标人须在天门市城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维修所需设备,并有相关技术人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通过天门市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008、2009年度财务报表、2009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基本情况表、经营场地证明及地址、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含聘书)、主要设备详细清单、联系方式等;

  5、企业主要业绩资料;

  6、其它资料。

  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投标人可从2010年1月12日起至2010年1月29日止(08:30-11:00, 14:30-16:30,节假日休息)带齐上述资料原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2月2日9:00时前递交到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兹定于2009年2月2日9:00时整在天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开标地点:天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192********

  开户行:工行南桥分理处

  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  元和工本费 元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0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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