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处_购置型煤(牡丹江区域)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管理处_购置型煤(牡丹江区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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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_购置型煤(牡丹江区域)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_购置型煤(牡丹江区域)
二、项目编号:SC[2018]4432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530000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530000元
四、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530000 |
型煤 | 1060 | 530000 |
总计 | 530000 |
技术要求及其它见本文第三部分
五、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指定地点。
六、评审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要求:(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组织;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型煤加工或销售;2.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须厂家授权函,同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登记先后顺序为准);3.具有可靠的型煤质量保证和及时的供应保障,良好的售后服务;4.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八、参与资格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八、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电话询问:刘先生 电话:***-*******-***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文件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过程和结果质疑:详见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6日14时30分前;送达至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招标文件中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见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厅
十四、评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14时30分
招标人:黑龙江省鸡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农镇G11国道
联系人:郎艳
联系电话:189*****600
代理公司: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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