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监狱局机关大院维修、安全工程设计和施工)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监狱局机关大院维修、安全工程设计和施工)

153*****15368.files/filelist.xml">[if gte mso 9]> zhoulinWindows 用户202018-09-17T08:23:00Z2018-09-17T08:23:00Z3110663095214740112.00 2052-10.8.2.6726 153*****15368.files/themedata.thmx">153*****15368.files/colorschememapping.xml">[if gte mso 9]> ReadOnly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项目)

依据鄂采计[2018]-22075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EZC-2018-ZX032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备注

1

供暖管道更换

3252m

拆除原有管道1749m;新增供暖管道总长1503m。

2

供水、供气管道迁改

150m

拆除原有供水管道(DN100)36m;重新敷设供水管道(DN100)57m;改迁原燃气管道(DN50)36m;另增设燃气管道(DN50)21m。

3

道路开挖恢复工程

76m3

——

4

院墙维修

295m

新砌围墙130m;旧围墙维修165m。

四、采购预算:182.19万元人民币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17:30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3室,同时还须将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七、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前,供应商自行前往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 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

非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注册咨询电话:***-********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易正庭

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采 购 人: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肖? 荧

联系方式:***-********

地? 址:武昌区中南三路21号

附件1:(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项目采购需求

1.规范要求

1.1依据施工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 修订版);

《建筑装饰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

《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GBT16777-1997;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高层民用建筑结构节点构造详》01SG519-1;

《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18-88)伸缩缝节点参照《内装修 03J502-1》;

《压型钢板、夹芯板屋面及墙体建筑构造》01J925-1 以及不限于上述罗列的其它的相关规范。

以上技术规范由供应商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供应商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1.2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详见工程清单(见附件)及有关规范。

2.施工要求

2.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

2.2本工程施工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等进行施工和验收。

2.3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应当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2.4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2.5施工时注意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

3.材料质量及要求

3.1本项目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且不得低于所维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自身原有的质量标准。

3.2不得低于房屋原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的技术要求。

3.3符合现行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规程要求。

3.4符合现行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

3.5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及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3.6成交供应商应按(且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列服务的特征描述完成维修清单的工作内容。

3.7本项目系采购人将分散于不同地点的多处房屋以及同一楼宇不同部位等维修内容进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维修作业场所相对分散对服务成本的影响,以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8成交供应商应避免本项目维修作业对日常办公秩序产生干扰和不良影响,以及为消除此干扰和不良影响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充分考虑因此而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维修作业、以致需要在夜间和休息日作业导致的工效降低及其他一切费用。

4. 工程管理的要求

4.1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含有效临时证,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常驻现场,并不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4.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结构及名单,且必须为供应商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证书。

4.3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出管理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有效的相关保护措施及承诺。

4.4质量等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为合格。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质量等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进行承诺。

4.5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完成后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的交接工作。

4.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安全措施不全,造成的工程安全事故、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7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原有构筑物的安全,施工现场不许抽烟,办证进出现场。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必须投放到指定地点,每天应清运干净。施工噪音等自行合理安排,不能影响办公区域内的日常工作。现场临时用电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保护工作,施工时现场未装修部分要遮盖保护,如有损坏和污染,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4.8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前,应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完全响应《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全部要求。

5. 工程报价特别提醒

5.1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5.2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清单全部内容的费用;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的价格因素,应包含服务人员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培训费、利润、税费、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5.3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交通、车辆及通行费、安全费,不承担合同金额外的任何费用。

6.维修内容

6.1项目建设背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大院总占地面积约32亩。目前大院内现有建筑9栋,其中办公楼3栋,约7000平方米;居民楼6栋,总户数311户。大院内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采用集中供暖,大院内最早的锅炉房建于1978年,在2005年重新进行改建,并购置了3台锅炉。目前大院内有两处锅炉用房(共三台锅炉),锅炉运转较好,但供热管道由于采用架空式敷设,日晒雨淋,年久失修、管道锈蚀严重,多处漏水。

6.2供暖管道更换

6.2.1供暖管道的现状基本情况:目前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内供暖系统由两个锅炉房(三台锅炉)作为热源供暖,一号锅炉房位于5#楼西北角贴近围墙处,内含1台锅炉,锅炉由湖南宏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全自动真空热水机组组成,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8MW,额定进口水温度为60℃,额定出口水温度为80℃,特供新建的18层办公楼二号锅炉房位于院区5#东北角,内含2台锅炉(大锅炉和小锅炉),锅炉由湖南宏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全自动真空热水机组组成,采暖水进出水温差为60℃-80℃,小锅炉额定热功率为1.4MW,额定进口水温度为60℃,额定出口水温度为80℃。大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8MW,额定进口水温度为60℃,额定出口水温度为80℃。小锅炉供2#小高层办公楼l#宿舍楼、新建大门及附属用房。大锅炉供5#宿舍楼、6#宿舍楼、7#宿舍楼、8#宿舍楼、10#宿舍楼、智能车库等。

6.2.2拆除原有管道1749m,新增供暖管道总长1503m,其中主干管1338m(DN200管道为285m、DN150管道为753m、DN100mm管道300m)支管165m。

6.2.2.11号锅炉(特供18层小高层办公楼暖通管道改造):1号锅炉特供18层办公楼(占地957㎡),建筑总面积为18×957=17226㎡。经计算,总供热功率1.63MW,一号锅炉的额定热功率2.1W,满足供热要求。需拆除原有管道363m,新置DN150供暖管道,管道长度为363m,满足18层办公楼供暖期供暖要求。

6.2.2.2小锅炉供暖管道:2号锅炉房小锅炉目前同时给2#楼小高层、1#宿舍楼供暖,目前供给2#楼小高层的管道为旧管道,供给1#宿舍楼的为新更换的DN150管道,结合施工便利及实际情况,需将此主干管同时供2#楼小高层、1#宿舍楼及即将新建的大门及附属业务用房使用。因此,小锅炉房供暖总建筑面积为:568+2863+5226=8657 ㎡。经计算,总供热功率0.82MW,小锅炉的额定功率1. 4MW,满足供热要求。且原DN150管道能够同时满足为2#楼小高层、1#宿舍楼、新建大门及附属用房供暖。

6.2.2.3大锅炉供暖管道:2号锅炉房大锅炉供暖管道局部调整为供暖5#宿舍楼、6#宿舍楼、7#宿舍楼、8#宿舍楼、10#宿舍楼、智能车库新建楼1 0层(上部8层)。大锅炉房供暖总建筑面积为30420 ㎡。 经计算,需将大锅炉和小锅炉共用,同时作为院区除1 8栋小高层之外的其他用房的热源。合并之后总额定供热负荷为4. 2MW,可满足热源负荷要求。经计算并综合考虑中长期规划和市场普遍使用的管道直径,由锅炉房出来至5#宿舍楼、6#宿舍楼(第1段)的主干管管径为DN200,至7#宿舍楼、8#宿舍楼(第2段)的主干管管径为DN150,至10#宿舍楼、智能车库新建楼1 0层(上部8层)(第3段)的主干管管径为DN100。

6.3供水、供气管道迁改

6.3.1由于大门及附属业务用房在原轴线向院内偏移了10.0米,刚好占据了现有市政供水管道( DN100)和燃气管道(DN50)的布置走线,为满足新建管理局指挥中心备勤楼需求,故需对市政供水管道和燃气管道走线进行变更设计。

6.3.2本次迁移拟将此段全部更换至2号办公楼门前阀门处(含闸阀更换)。拆除原有供水管道(DN100) 36米,重新敷设供水管道(DN100) 57米。燃气管道拟改迁原燃气管道(DN50)36米,另增设燃气管道(DN50) 21米。道路开挖恢复工程中的土建工程量共计76m3。

6.4院墙维修:新砌围墙130米,维修围墙165米。新建围墙为5米一跨,每一跨由30cm×30cm高2米的柱子和铁艺栏杆组成,铁艺栏杆距基础距离按照规范要求不少于30cm,柱子基础采用厚lOcm厚3:7夯实灰,上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地圈梁。

7.安全工程:增设视频监控系统、院内入侵报警系统及访客人证对比系统。大门及附属用房监控室内需要设备包括:大型监视器屏幕墙、UPS电源、电视监控系统多媒体主机、管理主机、硬盘录像机、操作键盘等、电视监控系统控制键盘、一台打印机等组成。

8.其他要求

8.1能源利用及节能措施:鉴于本项目为维修改造项目,节能措施需达到以下几个方面:新更换的供热管道采用热耗量低的管材;视频监控等设备采用节能型产品;加强管网的管理,及时排除管网跑、冒、滴、漏现象等。

8.2关于环境影响要求:本项目建设期间主要产生废水、废气、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以及省监狱管理局的环保要求施工。

8.3设计和施工方式:本项目采取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施工方施工前需提供设计图给业主审核签字。

9. 合同草案条款

9.1工期:120个日历天,预计时间从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其中,供暖管道工程需在2018年11月10日前完工,并保证能正常投入使用。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具体赔偿措施及赔偿限额在签订时进行约定。

9.2质保期:2年,防水5年。

9.3保修期:竣工后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对质量缺陷进行无偿维修或更新更换处理。

9.4质量保证方式:本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方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担保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9.5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进度款,完成全部施工任务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100%,支付前承包人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审计结算价格的3%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质保期满后退还。

9.6本工程由采购人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工程计量、结算审计,如竣工结算审计价格高于合同价格的以合同价格为准;如审计价格低于合同价格的以审计价格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

9.7? 如现场发生工程变更,以采购人签证为准,据实结算。

9.8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签约合同金额的10%的银行履约保函或现金,担保期限为120天。

10评审办法: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2: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EZC-2018-ZX0321

项目名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大院维修及安全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8. 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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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 维修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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