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木纤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木纤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单位拟对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木纤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浏阳市大瑶镇人民政府(邮编4103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木纤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木纤维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大瑶镇天和社区五一组

建设单位

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17年成立了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顺公司”),投资900万,租赁位于浏阳市大瑶镇连心造纸厂厂区西侧和南侧空地进行“浏阳市财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木纤维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年产木纤维1.2万吨。2016年12月19日,财顺公司的采用竹子经热磨生产竹纤维,依据当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填报登记表项目,并进行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备案号为“浏环备[2016]50号”(文件见附件)。根据生产需求,财顺公司改竹子原料为废木材和农业秸秆等生产木质纤维,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打片工序、汽料分离后出料工序、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汽料分离出的蒸汽掺杂的木料异味;车辆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

汽料分离后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成分为汽料分离后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拟采用“负压收集+脉冲除尘器”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汽料分离后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通过预测可知,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在可达标排放,占标率很低。在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排放的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也能满足环境标准要求。但根据环保管理的要求,必须确保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为减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应确保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打片工序、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打片工序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来自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建设方在打片时用洒水降尘的方法来控制粉尘的逸散,采取的措施可行,但打包工序没有采取措施。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为1.0 mg/m3)。但为了给生产员工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环评建议应在打包工序出增加负压收集装置,并将收集到的粉尘通过管道收集至汽料分离后出料工序拟设置的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

汽料分离出的蒸汽掺杂的木料异味:项目汽料分离出的蒸汽将掺杂少量的木料异味,建设方已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含异味的蒸汽经“喷淋降温除尘+玻璃纤维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净化措施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本环评认为,项目产生的异味较少,经现场调查,在生产区内没有闻到明显的异味,且从项目开始试生产至今也无周边居民投诉,因此,项目已采取的措施可行,通过废气净化措施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的尾气,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

车辆运输扬尘: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内道路已进行了硬化,不易起尘,建设单位采取洒水降尘、定期清扫路面等措施后,扬尘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THC、CO、NOx,汽车尾气排放量与运输次数、运输距离、运输重量有关。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每天进场的运输车辆大约在5辆次,每次作业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而且熄火装卸,因此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项目厂区用地周围地势开阔,有利于机动车尾气的扩散,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油烟废气:项目设置的食堂为家庭式的厨房,采用液化气作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浓度较低,食堂已安装抽油烟机,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到外环境,预计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净化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南川河。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得到一定量的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能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辅助设备噪声、运输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65-90dB(A)范围内,项目设备基本都是室内安装,生产也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经车间墙体隔声后生产噪声能够消减约10 dB(A)。根据现场实地调查,并结合项目周边的土地利用规划,周边现状以及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主要为东侧约20m的居民住宅(项目厂界距居民住宅最近距离)。根据现场噪声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标准值要求,预计项目生产噪声不会对相邻最近的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按照报告中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后,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瑶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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