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更换交通护栏、标志、标牌和标线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更换交通护栏、标志、标牌和标线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2017年第179期主任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8月份调整版)及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需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以下称:招标人)拟对洋浦经济开发区更换全区交通护栏、标志、标牌和标线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单位进行招标。

一、项目背景情况

1.项目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更换交通护栏、标志、标牌和标线项目

2.业主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3.建设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内

4.项目概况

根据省质量技术部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开发区交通护栏、标志、标牌和标线等现状,由公安局牵头与规划、交通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国家标准化进行建设,老旧护栏、标牌要综合利用。

5.项目工期:设计编制期30日历天。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是开发区交通护栏、标志、标牌和标线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报告内容依照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关规定执行、且编制深度要符合使用要求,详细内容略。

三、服务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专业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办法和深度的规定;

2.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批复,协助完成该项目的评估评审工作;

3.后期报告如果需要进行项目完善、补充,需按要求修改文本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四、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报总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招标人设定本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的报价最高上限暂按: 39.48 万元(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并按7折计算);

3.所有相关税费、保险费用均含入报价中;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21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11时00 分;

3)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四楼多媒体会议室

六、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人必须密封提供报价文件一套,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样式见附件);

2.企业相关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分公司须持有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咨询师登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单位简介;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5.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的声明原件;

6.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七、评审办法及中标方式

1.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内容包括:

a. 符合招标文件对报价人资格要求;

b. 提供的报价文件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c. 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

2.中标方式。

招标人按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拟定1~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序第二、第三的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现场踏勘及其他

报价人应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内容的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报价人在现场踏勘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了解基本建设方案。

九、报价内容

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关服务咨询、组织评审等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

十、合同价格

以中标人的报价作为合同价。

十一、合同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并按7折计算并执行下浮率。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 20 %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咨询费);

2、乙方交付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初稿,并上报主管部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

3、乙方交付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最终文本,并经过主管相关部门审核批复通过后,余下款项甲方一次付清。

十二、违约条款

1.报价人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逾期交工,则应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百分之一每天的违约金。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延期交工不属于报价人违约。逾期交工10天以上的,招标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咨询服务未实施的,招标人有权利拒绝验收或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地 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警令保障部

邮 编:578001

联 系 人:马强李宏林

电 话:138*****500181*****159

****************03663.doc" oldsrc="W****************03663.doc">附件1: 报价函

****************03417.doc" oldsrc="W****************03417.doc">附件2: 委托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图设计 概算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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