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区综合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南区综合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南区综合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00208),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的委托,对汉南区综合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ZJJA C2018-309
(二)项目名称:汉南区综合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三)采购预算:35.33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汉南区综合福利院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3)类别:服务
(4)采购预算:35.33万元
(5)项目地点:汉南区综合福利院
(6)采购内容:监理
(7)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8)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招标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并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须具有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7.供应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近三年(2015年09月-2018年09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的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9月18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二)时间:2018年9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
联 系 人:余红雨
电 话:159*****265
采购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文轩
电 话:***-********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wedz.com.cn/)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标签: 维修改造 福利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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