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重2) |
品目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7日18:0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7日08:00至2018年09月25日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08:30至2018年09月27日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公告内文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凤翔路3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0159),现对
广西“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重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广西“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重2)
二、项目编号:GXZC2018-C3-19781-JHGL
三、采购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一项。
项目简要概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高检院”)于2017年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智慧检务建设重大战略,指出智慧检务工程项目是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的延续和深化项目,属于国家“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高检院”)提出总体设计框架、数据、标准等要求,各地按高检院要求自行立项建设。要求各地检察院在2018年7月前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设定第二阶段目标,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为指导,根据《“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指导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行立项建设,以“智慧、融合、创新”为总体思路,逐步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实施科技强检,落实检察工作中的科教兴国战略,到2020年底,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研发智慧检务的重点应用。
可见智慧检务工程项目有别于一般的电子政务的信息化项目,智慧检务工程从上而下具有很强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各地建设要避免与上级建设冲突造成重复浪费,充分利用和延伸拓展电子检务工程的成果,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开展智慧应用型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应用工作,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保障。
目前全国各级检察院基本上均按照高检院要求,完成了本地智慧检务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并且还有十多个省级检察院完成了项目立项建设工作,进入了项目的建设实施阶段。但广西尚未启动项目立项工作,相较于其他省份,广西的智慧检务建设工作已严重滞后。为确保2020年第二阶段目标顺利完成,给工程设计和实施预留充足时间,急需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申报立项工作。希望有参与过同类项目经验、对智慧检务相关政策有深入理解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投标,帮助采购人按时完成国家建设任务。
高检院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检察应用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明确提出“智慧检务”建设重大战略。……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五、本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
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26日17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白沙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4776 0000 0170
九、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27日9时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7日9时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达到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凤翔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项目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
****-*******-***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