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化市机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单一来源采购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化市机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98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1号楼。
六、采购内容
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主要需求或功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1 | 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 | 详见附件:《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绥化机场地面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需求》 | 1 | 个 | 980000 |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根据民用机场建设工作要求,可研报告编制设计单位须具备民航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经了解,包括空军设计局在内,全国民航行业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只有三家单位,而空军设计局按规定不参与民用机场设计。同时,绥化民用机场可研编制工作涉及国家军队、民用空域及地理信息等国家保密资料,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不宜公开,因此本次项目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无法满足要求。由于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绥化民用机场项目《选址报告》和《预可研报告》的编制单位,并承担东北地区多个民用支线机场的《选址报告》、《预可研报告》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熟知绥化民用机场整体布局,掌握大量东北地区及绥化民用机场项目基础资料,且该公司具有较强技术力量及售后服务能力。为确保编制工作的高质量和连续性,利于项目后期评审、论证过程与民航局的协调沟通,依据《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专家论证意见:
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对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了采购必要性的论证,认为该项采购符合建设项目有关规定,需要开展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九、论证专家: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杨桂红 | 绥化市北林区河道管理处 | 高工 |
2 | 尹艳华 | 绥化市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高工 |
3 | 祖晓光 | 黑龙江省富达农业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高工 |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最少三人)
十、公示期限:2018年09月17日至2018年09月21日
(公示期限最少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
联系人:张宏飞电话:189*****999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
十二、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张宏飞
采购单位: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化市机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宏飞联系电话:189*****999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152054
绥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夏迎春联系电话:****-*******
地址:绥化市祥和东路43号
邮编: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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