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石油沥青招标公告
道路石油沥青招标公告
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8]996号 文件批准建设,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路面施工条件。受招标人(项目业主)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等委托,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路面施工用道路石油沥青(包含SBS改性沥青用基质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盟中南部,路线起点位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北,接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一级公路终点,起点桩号 K256+750,路线呈由北向南走向,途经宝昌镇、贡宝拉格苏木,终点止于蒙冀交界的三号地,接国道207线河北境内三号地至张北段规划高速公路起点,终点桩号K305+316.950。路线全长
2.2合同包划分数据表如下(表中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
合同 包号 | 标的名称 | 性能 等级 | 采购数量(吨) | 交货 地点 | 用 途 | 包装方式 |
LQ01 | 道路石油沥青 | 90号A级 | 23000 | 供应商储库 | 其中:10000吨用于下面层胶结料;13000吨用于SBS改性沥青基质沥青 | 散装 |
2.3计划供货期:2010年3月至本项目路面施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距本项目供应半径在1000公里范围内的沥青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
3.2 具有近三年供应沥青路面使用性能气候分区为2-2区内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经历;
3.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凭合格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沥青生产厂家要求)或授权代理商证书(授权代理商要求)、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于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建设项目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予以配合。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207线宝昌至三号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等
地址: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编: 02600
电话: 0479-*******
传真: 0479-*******
联系人:申研琼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B座602室
邮编:01002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vCard: www.huatong.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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